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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廉洁执法“十不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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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证我州“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十二字方针的执行,强化监督机制。州文化局、州扫黄办、州社文办决定在全州“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人员中实行廉洁执法“十不准”。请各县(市)遵照执行。
出处 《文化市场》 2000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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