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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不能滥收买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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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有些收费公路边建设边收费明确规定:不得边建设边收费。同时还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
出处 《今日上海》 2004年第12期61-61,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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