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省在实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但是以往经济过度开发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水旱灾害突出,并由此引发若干环境问题。本文针对环境恶化和灾害问题以及水电开发破坏环境问题,分析了一些基础性的成因,提出了开展四川省生态屏障建设需解决的环保法制措施。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4年第4期118-123,共6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四川省科技厅2003年立项重点攻关研究项目"四川省生态屏障建设与环境法制研究"
北京市教委2004年立项重点研究课题"北京市生态屏障建设与环境法制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