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农”问题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从财政角度来看,进行税费改革直至取消农业税这项单一改革并不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进行综合的配套改革:改革乡镇机构,精简财政供养人员,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统一城乡税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积极偿还乡镇债务,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确保“三农”的稳定与发展。
出处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
2004年第4期108-110,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