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托人为了防止代理人损害自己的利益,就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活动的严密监督来制约代理人的行为,但这样做就必然会付出成本,这种银行委托代理成本分为监督成本、约束成本、净损失三个部分,并已呈现出三大特质:委托代理关系行政化;所有者缺位,国有商业银行缺乏自律;内部控制薄弱,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笔者认为,委托人应该利用市场约束激励机制来监督和制约代理人,以降低可能发生的社会成本,保证委托代理关系的效率。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2005年第1期32-34,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