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在我国存在大量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担保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严重侵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2003年9月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从政策的角度加强对控股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清理.但是清理控股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单纯依靠行政的手段并不能彻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为了彻底解决控股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金这一顽症,还应当依照司法的手段,建立股东代表诉讼,追究那些失职高管人员个人的民事责任.
出处
《新经济》
2005年第1期88-93,共6页
New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