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家及电信业现有投融资体制的特点。电信发展初期,国家是电信投资的主体,例如:1978年,国家投资占邮电投资比重为89.98%,其它资金仅占10.02%,主要包括社会筹资、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等形式。而投资大多用于发展基础网络建设和普及用户上。为了促进发展,电信采取垄断经营以保证整个网络建设的完整性。电信运营者获得了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尤其是自1980年开始向申请市内电话的用户收取初装费,收取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最高达到3000—5000元,保证了发展资金的充足。为了保证网络的安全和建设的统一性,外资被禁止进入电信运营领域。这一时期,投融资体制单一,融资总额数量少,计划经济的色彩相当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