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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防体制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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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国民防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组织指挥体制。在中央一级,民防工作由内政部长主管,负责制定民防政策与计划、发布民防指令、组织实施民防计划、协调民防手段、领导日常民防建设。内政部设民防与民事安全局,协助部长管理民防工作,处理日常民防和民事安全事务。另外,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行政总局、通信与信息局等机构也协助内政部长进行民防工作。
作者 大江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2年第7期50-50,共1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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