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文详见本刊第13页),对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结算争议处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建设领域一项重要的规定,《办法》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将会对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工程款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最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答了这些问题。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
2004年第11期49-50,共2页
Guangdong Construction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