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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当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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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个房客,前年租住了房东某某的两间房屋。上个月,城建部门决定让某某拆除这两间房屋,某某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却通知让我作为第三人也参加诉讼。我认为,告与不告,这是房东某某的事,与我无关。请问,法院这样做合适吗?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村镇建设》 1995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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