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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宣布2005年1月1日后将恢复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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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宣称,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施行,这一制度是对发行定价制度的重大改革,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询价对象等均需根据新的制度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因此今年内不再安排首发公司发行股票。
出处 《中国商人》 2005年第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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