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范畴,它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在转轨过程中适应市场化要求的所有制运行的特征.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把两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论述,奠定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在实践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经济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其对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乃至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观念、体制、管理等各方面的局限仍制约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才能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出处
《新东方》
2004年第11期55-56,共2页
The New Or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