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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主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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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来讲,积极论法律功能观有三种法律先导论、法律干预论、法律主导论。笔者认为,法律主导论较好体现了现代法治的精神。而法律主导论与民族精神、党的领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笔者从现代法治的精神的角度分析了法律主导论与民族精神、党的领导关系,并提出了切实保障审判独立实现法律主导社会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的观点。
作者 赵巩玉
出处 《甘肃农业》 2005年第1期80-8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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