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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欠税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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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按期在办税场所或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
出处 《今日上海》 2005年第1期61-61,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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