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初承继明朝户籍制度 ,一般经商之人无专门户籍。康雍年间 ,由于商役在制度上的废弛 ,“摊丁入地”的实施 ,封建徭役基本被废除 ,因此商人役籍意义上的户籍就不可能也无必要再单独设立了。然而 ,清代有“商籍”一说 ,而且该籍在国家典籍文献中被列为四大户籍之一。其实此“商籍”与以役籍为中心意义的军、民等籍有根本区别 ,它是政府专为盐商在行盐地区参加官学学习和科举考试所设的资格凭据 ,并不涵盖盐商之外的其他商贾。此外 ,为了索取和管理需要 ,清政府对其他商贾也设有一些必要的户籍管理措施。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140-154,共15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