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根据主要临床表现(阴性或阳性症状)、遗传史、及男女性别,分析2364例精神分裂症住院病人的出院疗效,以期了解这些因素的预后价值。方法由二位主治医师按1984年黄山会议制定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重新肯定精神分裂症计2364例。并按病情记录,参照 Andreasen 的标准分为阴性症状为主与阳性症状为主的二组。阳性症状组共2169例,占95.55%,其中有遗传史者756例(35%)。
出处
《上海精神医学》
1993年第1期78-78,76,共2页
Shanghai Archives of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