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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经营机制和财会向国际接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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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均已公布,这说明我国的财务会计向国际惯例接轨工作已经起步。大量的国营和其他企业该怎么办?1992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也正在拟订改革这些企业的会计制度。现就这些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如何贯彻财会向国际接轨问题提些想法,参加研讨。 一、转换经营机制与财会接轨的关系 (一)转换经营机制与财会接轨的目的相同 《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推动企业进入市场,增强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条例》
作者 劳树德
机构地区 上海市工业党校
出处 《上海会计》 CSSCI 1993年第1期4-7,共4页 Shanghai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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