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的信用就是社会信用,它包括"道德信用"与"法制信用"两种基本类型或形式,社会信用体系就是由这两种基本信用所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法制信用与道德信用一起抓。这种理解将进一步推进信用理论的建构,对于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7-28,共2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4BSH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