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连接模式之选择——以《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为视角 被引量:39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厘清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关系,不仅有利于民法典的编纂,而且也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关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连接,国际上的著名民法典和新型民法典创立了分、合、交、融四种基本模式。这四种模式,既有充分的理论支撑,也有相应的立法范例,各自的短长优劣昭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链接方式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相连接可能是一种最佳选择。
作者 曹新明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6-34,共9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1

  • 1.《法国民法典》[M].,..
  • 2.《德国民法典》[M].,..
  •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M].莫斯科大学出版社,2001年俄文版..
  • 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民法典》.
  • 5《蒙古国民法典》.
  • 6《荷兰民法典》.
  • 7梁慧星.《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A].徐国栋主编.《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版.第15页.
  • 8王家福,郑成思,费宗袆.《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与中国民法典》,http://www.lawintime.com
  • 9吴汉东.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J].中国法学,2003(1):48-58. 被引量:105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1编第6章第89条.

二级参考文献6

共引文献252

同被引文献584

引证文献39

二级引证文献47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