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特别体现了人性化的现代管理要求 ,更注重了对旅行者个人的权利保护和尊重。在第 36条中重点强调了旅行者个人的权利 ;在第 16条中亦明确了各国口岸卫生主管机构的具体责任和要求。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的颁布 ,必然会对我国的卫生检疫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工作带来冲击的影响。一方面它将使我们的工作受到国际组织的监督 。
出处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CAS
2004年第B12期74-7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rontier Health and Quaran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