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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号消费警示拉响年末——居家装潢五要五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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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北京市消保委和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第1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装潢公司老板年关时卷款逃跑。选择装潢公司时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出处 《中国住宅设施》 2005年第1期62-62,共1页 China Housing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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