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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舞剑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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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12月20日,本田与力帆纠缠近两年的知识产权案在北京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力帆使用“HONGDA”标志与本田商标“HONDA”相似.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重庆力帆侵犯了本田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力帆公司赔偿147万元,并停止侵权。
作者 顾华军
出处 《摩托车趋势》 2005年第2期11-11,共1页 MotoRcycle Tr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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