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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投融资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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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承诺,三年后的2004年12月11日,我国基础电信市场的大门已部分开放。我国将允许外资在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设立合资公司,但投资比例不能超过10%或者是30%。虽然,目前开放的领域本身还不够大,还有诸多规定进行限制,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也不够强,但应该说,这还是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作者 知言
出处 《数字通信世界》 2005年第1期14-16,共3页 Digital Communicatio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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