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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海关总署对有关进出口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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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04年8月26日古巴海关总署署长发布的33—04号法令:凡在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在9月15日~12月31日这期问更新本公司在海关登记的相关资料。据海关称,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依据更新的固定模式,可将更新材料于工作时间交至下列地址: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2005年第1期14-14,共1页 Trade Information of World Machinelectron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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