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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不能回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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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代表,是主要当事人之一,理所当然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实践证明,由于政府自身非经营性质的特点,单单依靠自身,很难解决在改制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活力28改制案例中,因为政府独揽了改制的多数核心环节,实行了事实上的“拉郎配”,结果股权转让了,国企身份却没有改变,导致本来闻名全国的活力28失去了核心竞争力,最后走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作者 张群
出处 《上海国资》 2005年第1期39-39,共1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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