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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蛀虫”朱文治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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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朱文治,1999年7月任南京市环卫车辆设备厂厂长。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间,环卫车辆设备厂与江宁区陶吴镇冷作机械加工厂合作改装250辆渣土车。朱文洽利用职务之便,以“需向各方打点”为名,每辆车多支付200元加工费。事后,由机械加工厂分4次“返还”给朱文治,朱文治将5万元装入个人腰包。2001年底至2004年2月间,朱文治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单位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4000元。
作者 施蓉
出处 《金陵瞭望》 2005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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