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而公正的司法和自由且发达的传媒之于法治、民主与文明有着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自由的价值,同时又能在媒体报道之中实现公正的判决结果,这是大众传媒、法官、司法制度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恒久性问题,传媒与司法的尖锐矛盾却是新近才浮现于中国社会实践中的。因此,从制度上探求解决冲突的可行标准,有必要借“他山之石”,吸取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制度经验。而后有针对性地分析我国“司法”与“传媒”的现状,在比较之后完善我国的司法与传媒关系之法庭规则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规范设计。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36-41,共6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