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政府自身的角度界定政府范畴,并在此基础上界定政府参与等基本概念,从而揭示出政府参与二重性及其外化的原理。政府参与具有二重性,即政府的公共利益性与自身利益性。政府参与的二重性作为政府参与的主要矛盾,总是通过具体的实践表现出来,表现在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上,具体而言就是政企关系上。作为企业投资者的政府参与的二重性的外化过程就是政企关系特殊化的过程。政企关系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到复杂,正是作为企业投资者的政府参与二重性的不断外化的过程,国有企业政企关系问题的实质正是政府参与二重性的外化。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70-73,共4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重大研究课题<加入 WTO后中国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对策研究> (批准号:02JAZJD790010)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