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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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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公通字[2004]8号),要求各地于3月至6月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7月19日至8月3日,
出处 《文物工作》 2004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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