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农业企业改革深化以及会计标准国际化的新形势,在遵循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共性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前提下,规范农业企业生物资产、农产品以及社会性收支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从2001年下半年起,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组织全国农垦企业及相关农业院校展开调查研究,制定了<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及农产品>、<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社会性收支>两项农业企业会计专业核算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由财政部发布,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农业企业执行.
出处
《中国农垦》
2005年第1期63-6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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