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清代思想家 ,戴震在认识论上一方面接受了程朱理学中的“格物致知”的精神 ,另一方面又批评了朱子学中的冥心以求理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路线。在伦理学领域 ,戴震批评了宋明儒者的理欲对立说 ,突出了人的道德基础物质性需求的合理性 ,同时又反对过份张扬人的物质欲望 ,提出了“欲而不私”的思想 ;他还对朱子哲学中自然与必然两个概念进行改造 ,将其变成一个重要的哲学观点———尽其自然而归于必然 ,使人的自然属性从属于社会法则的约束 ,同时 ,约束人的物质欲望的法则又体现出重视人的个性与人性发展的充分性 ,包含了对人性自由的肯定。
出处
《中华文化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52-56,共5页
Journal of Chinese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