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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绝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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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2001年底临近时,某支行请示,说对借款人县林业局和供销社的案件起诉审结后,进入了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结时,法院要求执行申请人的县支行对被执行人林业局、供销社的执行案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以提高法院当年的执行结案率.来年再为农业银行继续执行。对此,该支行行长一头雾水,请示是否可行。
作者 陈义生
机构地区 农行贵州省分行
出处 《贵州农村金融》 2002年第2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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