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报告文学并不存在叙事上的乱伦 ,这种文体对真实性或者说非虚构性的坚守 ,是其根性所在 ,是其“立文”之本 ,其名称中的“文学”二字 ,也并不等于虚构。“文学”本身理应包含有虚构与非虚构的因素 ,它在小说那里主要体现为以虚构为核心的文体建构方式 ,在报告文学中则不表现为虚构 ,而是除虚构之外 ,通过语言、结构、视角来实现其文体富于艺术性的建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充分显示出其作为非虚构文体的文学魅力。而文学魅力的展现 ,主要有赖于其“跨文体性”的文体规范 ,这一特性是指其对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和影视等文学文体和非文学文体表现方式的兼容 ,以及在此基础上而形成的独具自身特色的艺术个性。这主要体现在叙述结构的变化、叙述语言的丰富与个性化以及对自身艺术表现局限的超越等方面。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0-14,共5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