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农地的不可移性,所谓农地流转就是指附着于农地上的某一权利或权利束由一个权利主体向另一个权利主体转移的过程.理论上,得到清楚界定的转让权一定包含着清楚界定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是反过来,清楚的使用权或收益权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自由转让;在实践中,经济增长常常引起经济结构的改变,而经济结构的变化恰恰是大规模资源转让的结果.如果转让权受到限制,潜在的资源转让连同经济增长就受到阻碍.
出处
《新疆农业科技》
2005年第1期7-9,共3页
Xin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