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考察WTO的相关条款,我国高技术产业相关税收政策需要调整的内容主要有:
1.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协定规定:补助金只能用于支持技术开发、地区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我国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具有产业和地域的双重专项性补贴特征,这违反了反补贴协议的补贴专项性限制原则,我国应逐步改革或废除现行的按产业、分地区进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体制,转变为分机能、分领域支持的体制.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5年第7期23-23,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