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法官的角色定位亦凸显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针对我国法官在私法裁判领域中的角色定位的现实命题 ,法理学界和司法务实界可谓论战迭出 ,异彩纷呈 ,然而在这一学术繁荣的景观背后 ,隐现出理论底蕴支撑的缺乏和浮于肤浅论证的学术倾向 ,不利于从理论和方法论上为法官在法治社会中的角色定位这一极具实践性的问题提供科学的指导。而德沃金先生的以权利论为理论基石、以建设性的法阐释模式为方法论的整体性法律观为澄清我们在理论和实践领域中的诸多误区并有效地解决这一现实难题 ,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迪。
出处
《湖南商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104-107,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