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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实现公式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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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如果涉及部分补价的,收到补价的一方可按一定的比例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确认的菲货币性交易收益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在确定实现部分的收益时,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中相当于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作者 王英 马金花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4年第1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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