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行社责任险有诸多可取之处。它符合国内外保险惯例,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避免了游客双重索赔的情况,涵盖对行李物品的赔偿责任,投保方式也简便。与此同时,旅行社责任险也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明确界定旅行社的责任;旅行社责任险有诸多除外责任,是合法、合情、合理的;旅游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使游客利益最大化;明确规定责任认定的权威部门,可以探索旅游仲裁的思路;开发旅游保险的新险种,丰富旅游保险市场。
出处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21-25,共5页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