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实施的“米兰达警告”是防止警察强迫被询问人招供、限制警察讯问被讯问人时滥用权力的法律,是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人权意识在法律制度上的体现。2000年8月我国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主诉检察官零口供规则》首次允许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保持沉默,由此引出了“零口供”、沉默权与我国司法制度关系的争论。“零口供”的司法尝试虽然与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还不能完全相融,但它推介的“米兰达警告”式的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对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1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