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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对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选用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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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法第27、28条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4年第12期75-75,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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