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重点关注韦伯意义上的现代官僚制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通过对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中政府组织模式演变的考察,文章分析指出,中国并未真正建立起过韦伯式的官僚制。为了与当前兼具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部分特征、同时又面临信息社会挑战的复杂形态相适应,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应是:在完善官僚制的基础上超越官僚制。文章最后结合实际给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以期促成这一选择的实现。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04年第6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7027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