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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税法宣传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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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年四月份,税务部门都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税收知识普及税法观念,强化纳税意识。昆山市地税局始终把税法宣传的立足点放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不摆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经过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作者 沈月根
机构地区 昆山市地税局
出处 《江苏税务》 2003年第5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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