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时经营发票是税务部门依据税法,对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提供劳务服务、加工修理以及其它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时,提供给付款方作为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它是其它正式发票的一种补充.这种发票由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税务部门负责管理、审核和填开使用.按规定,临时经营者只要是合法经营,并依照税法缴纳税款,税务部门都予以开此发票.其填开范围是:(一)无证临时经营、有证行商销售商(产)品以及修理、服务收入;(二)农民销售的自产农副业产品;(三)居民、机关、团体销售自用物品,购物方需要统一发票做为报销记帐凭证的.近几年,随着发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票检查工作的不断加强,使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代开、借用发票进行偷税、漏税的活动得到控制。
出处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33-35,共3页
Taxation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