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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随意提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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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去年6月,我们和一家建材加工厂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预制板的合同,而且交纳了押金。合同规定今年2月交货。我们去提货时,加工厂却说没有货,同意5月份给货,但必须提价12%,他们厂的产品是4月份才提价的,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村镇建设》 1998年第12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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