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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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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被列为电力行业性质严重的恶性事故之一,是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一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吸取我厂1998年8月13日全厂停电的教训,根据国家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及华东电力集团公司,上海电力公司有关防止全厂停电措施、规定等要求,我厂特制定了《外高桥发电厂防止全厂停电事故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作者 陈建中
出处 《上海电力》 2001年第B11期21-21,共1页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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