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林业系统(Agroforestry)的定义很多,目前较全面且为多数学者所接受的是国际农林业研究委员会(ICRAF)的定义:“农林业是土地利用系统(制度)和技术的复合名词,是有目的地把多年生木本(乔木、灌木、棕櫚和竹子等)与农业或牧业用于同一土地经营单位,进行空间排列或时间序列上不同形式的组合,其不同成份之间存在着生态及经济方面的相互作用”。因此,Anowymous(1982)提出农林业由5部分组成:土地、环境、农业(作物或畜牧)、林业和经营管理战略。他认为农林业系统必须具备两点:(1)在同一土地经营单位上有目的地按空间混交或时间序列种植多年生木本和农作物或有动物参与;(2)系统中木本与非木本组分之间存在明显的生态上及经济上的相互作用。由此,农林业系统分类应遵循一定原则。笔者认为一个好的分类系统,应首先反映系统本身的结构和功能特征。
出处
《四川林业科技》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27-32,共6页
Journal of Sichuan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