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效能建设只有上升为法律制度 ,才能使其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入地推进。要达此目标 ,应该对政府效能建设有一个科学明确的界定 ,使效能建设更科学、公正、规范 ,更符合实际 ,并要使法律制度中的各项规则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出处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22-25,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nd Fujia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基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