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公安部调整全国警犬技术工作管理体制三年以来,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警犬技术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除了我们的警犬技术基础理论、训练方法等方面比较落后外,警犬的配发方式也存在较多不适应的地方,制约了警犬技术工作向深层次发展。为此,公安部领导及时提出了拓宽警犬使用渠道,将警犬作为装备向各警种配发的工作思路。为贯彻落实部领导的指示精神,探索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的方式及配发后的管理模式,公安部南昌警犬基地于2001年6月开始,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开展了罗威纳犬参与治安防范训练、使用并作为装备直接配发给巡警的试点工作,在配发方式及管理模式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也引出了我们对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的一些思考。
出处
《警犬》
2002年第5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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