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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选的推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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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按照《章程》第21条的规定,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承担着协会的领导工作。二、按照《章程》第21条的规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由于当前协会工作刚刚起步,为了有利于将来随着协会的发展而增加新人,所以常务理事只推荐了17名,占了理事人数的18%。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在协会中的负责人,按惯例是常务理事。所以,这些推选的常务理事中,考虑了这方面的因素。
出处 《警犬》 2002年第B06期40-40,共1页 Police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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