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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抗毒血清致迟发性过敏反应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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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例1.男,52岁。因右脚外伤来本院清创缝合后,常规肌注破伤风抗毒血清(TAT)。当时无异常。1周后,患者皮试部位和臀部肌注部位同时出现2×2cm和3cm两大片粉红色皮疹,伴搔痒感。再次来院急诊,诊断为TAT过敏,予10%葡萄糖酸钙10ml加地塞米松5mg及口服息斯敏,3日后复诊,皮疹消失、痊愈。
作者 沈信华
出处 《苏州医学杂志》 1996年第4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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